全体专业技术人员:
为进一步强化有组织科研,持续提升高校科研创新能力,按照《河北省高等学校科学研究项目管理办法》(2023年修订)《河北省高等学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重大课题攻关项目管理办法》相关规定,我校决定开展2026年度河北省高等学校科学研究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此次申报类别分为青年拔尖人才项目、青年基金项目、自筹经费项目、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重大课题攻关项目和专项任务项目5类。专项任务项目包括产学研合作专项、基础研究重点培育专项、产业重大专项、科研平台建设专项。
(一)青年基金项目:主要支持符合我省经济社会发展需求和科技发展趋势的基础研究和应用研究,研究思路明确,学术思想或技术路线具有创新性和可行性,有利于培育、壮大高校的科研优势,有利于促进高校学科建设和人才培养。项目申请人应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或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且年龄不超过40周岁(1986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二)自筹经费项目:选题由申请人依托个人前期研究积累自行设计,优先支持从实际应用部门征得选题且获得校外有关部门或企事业单位经费资助(有经费资助的需在申报平台上传学校财务处提供的委托研究单位经费到账凭证或银行回单等证明材料)。
(三)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重大课题攻关项目:项目申报应严格按照《2026年度河北省高等学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重大课题攻关项目选题指南》(附件1)的选题名称及研究目标设计研究内容,不得自行拟定题目或确定重点研究内容。实行首席专家负责制,首席专家应是相应研究领域居国内外领先水平的知名学者和管理专家,特别是优秀中青年学术带头人。应拥有一支年龄、职称、知识结构合理,高水平的学术研究骨干团队;具备开展研究必备的科研基础条件;首席专家和主要研究人员在项目研究周期内有充足的研究时间。
绩效指标须严格按照《河北省高等学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重大课题攻关项目管理办法》中的验收条件填报。
(四)产学研合作专项:优先支持面向解决企业关键核心技术问题,在河北省重点产业领域依托本校科研创新平台开展的产学研合作。申请人原则上须具有博士学位或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拥有稳定的科研团队,与企业已经开展了实质性合作研究。重点支持与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小巨人”企业、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高新技术企业等开展合作攻关。
项目验收时,须同时完成以下四项绩效指标:1.在重点产业领域转化核心成果形成新产品1项及以上;2.申请(授权)专利2件及以上,且对新产品有重要支撑作用;3.科技成果转化单笔合同登记额50万元及以上;4.撬动企业投入研发经费100万元及以上。
(五)基础研究重点培育专项:优先支持瞄准重大科学问题、重大产业需求、重大仪器研制、重大学科交叉的原创性基础研究或应用基础研究,申报人原则上须具有博士学位或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
项目验收时,承担单位为第一单位,项目负责人为第一人(通讯)须完成以下三项绩效指标之一:1.新增立项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青年科学基金项目(A类、B类)、重点或重大项目、重大研发计划或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重点项目;2.获得省部级自然科学(人文社会科学优秀成果)二等奖及以上成果奖励:3.在 nature、cell、science 主刊,或“三报一刊”《中国社会科学》等高水平学术刊物上发表学术论文。
(六)产业重大专项:项目申报应严格按照《2026年度河北省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专项任务项目(产业重大专项)申报指南》(附件2)进行申报,不得自行拟定题目、确定研究内容或绩效目标。项目申请人应为相关产业领域省级以上技术研发平台的负责人或高校各类产业技术研究院法人,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且具有主持完成省部级重点及以上项目或成果转化不少于100万元的经历。项目依托单位应为省属骨干大学,需联合多家专精特新“小巨人”、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高新技术企业、河北省战略性新兴产业创新百强企业及省内外高水平科研院所、高校等单位联合申报。
(七)科研平台建设专项:围绕教育部重点实验室、教育部工程研究中心、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的建设方向科学设计项目,研究内容应符合国家和我省经济社会发展需求,具有较强的创新性和应用前景。项目申请人须为科研平台的固定成员且为主要研究方向负责人。
项目验收时,承担单位为第一单位,项目负责人为第一人(通讯)须完成以下四项绩效指标:1.新增主持国家级项目1项;2.发表本领域顶尖学术论文1篇;3.在国内外重要学术会议做大会(分会场)学术报告1次;4.省级及以上领导人批示或科技成果转化单个合同100万元及以上(以到账经费为准)。
二、申报要求
(一)要认真贯彻国家、教育部以及我省中长期科技、教育发展规划纲要精神,紧密围绕国家和我省经济社会发展的重点领域,认真把握科技发展趋势,坚持问题导向,强化有组织科研,切实结合自身优势和研究基础慎重选题。为进一步加强科研项目评审立项工作的科学性和规范性,省教育厅在学校申报的基础上,组织专家对各类项目进行评审,择优资助。
(二)要按照“公正、公开、择优”的原则,认真做好项目的评选和推荐工作。推荐项目名单,在全校范围内公示5天(公示内容需包括项目类别、项目名称、负责人、课题组成员、申请经费、预期成果、计划完成时间、满足申报条件情况等内容),经公示无异议或异议处理完毕后上报省教育厅。
(三)申报材料应规范、齐全,申请书内容真实,思路清晰,论证充分、合理,项目经费预算合理,佐证材料须按要求上传申报平台。省教育厅将启用AI辅助审核功能,对项目开展形式审查及创新性审查,并作为专家评审参考。
(四)实行限额申报,限额指标待后续省教育厅通知,各类项目研究周期不超过3年。
(五)青年拔尖人才项目、青年基金项目,已获得过资助的不得再次申报同一类型项目;同年度项目申请人只能申报一类河北省高校科学研究项目;对已经获得支持且研究内容重复的项目和承担省教育厅科研项目尚未结题的项目申请人不得参加本次申报。
(六)对存在科研诚信问题的项目实行一票否决制。
三、材料报送
电子材料(附件3):活页(不得透露个人信息)、申报书、汇总表。附件模板为2024年版,如有调整,以后续通知为准。
人文社科项目电子材料以“姓名”+“2025教育厅项目”命名发送至邮箱286156454@qq.com中,请务必于2025年9月11日上午10点前提供电子版材料。
四、线上申报
项目申报采取网上申报的方式,请登录河北省高等学校科研业务综合服务平台查看申报流程。
(一)账号申请
待校内初评后,通过初评课题申请人及时联系教务处添加账号(用户名)和初始密码,登录后通过“密码修改”修改初始密码。该账号为未来使用系统的唯一账号,请牢记账号和密码。
(二)项目申请书填写
凭用户名和密码登录平台,按照相关要求和系统操作手册在线填写项目申请书。进入“申请书管理”栏目,选择“申请书在线填报”子栏目,首次填写申请书时需先在欲申请的批次后面选“填写”,生成一项申请书记录,以后通过该申请书的“编辑”操作填写申请书,在批次规定的时间内完成申请书内容,然后点击“提交”操作完成申请书的提交,联系教务处审核,提交后的申请书将不能修改。可以通过“历史申报申请书列表”子栏目查看申请书审核结果。涉及国家秘密内容的申请书电子数据,由学校直接报送到省教育厅科技处。凡网上传送的项目内容均被视为符合国家有关保密规定。
联系人:秋婧,联系电话:0315-7381910
教 务 处
2025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