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体专业技术人员: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教育大会上的重要讲话和关于教材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落实《教育强国建设规划纲要(2024—2035年)》部署要求,依据教育部大中小学课程教材研究项目管理的规定,现启动2025年度教育部大中小学课程教材研究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一)项目定位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落实全国教育大会精神,聚焦大中小学课程、教材建设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统筹开展基础理论、实践应用、国际比较、战略前沿等研究。
(二)项目类型
本次受理申报的教育部大中小学课程教材研究项目分为重大项目、重点项目、一般项目三类。
1.重大项目:设置5—8项,研究期限为2—3年,资助经费50—80万元/项。
2.重点项目:设置15—20项,研究期限为1—2年、资助经费20万元/项。
3.一般项目:设置20项,研究期限为1—2年、资助经费10万元/项。
(三)选题指南
本年度发布重大项目、重点项目选题指南(附件1),项目申报人可按照选题指南申报,也可自拟题目申报。如按选题指南中所列选题申报不得更改选题名称;重大项目确有必要,可对选题说明中的研究内容适当微调,但不得大幅压缩或改变。一般项目不设选题指南,由项目申报人自拟题目申报。
二、申报条件
(一)申报人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独立开展研究和组织开展研究的能力,能够承担实质性研究工作,品行端正、学风优良。
2.须具有副高级(含)以上专业技术职称(职务)或者具有博士学位。其中,重大项目申报人须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职务)或厅局级(含)以上职务。教育部机关在编工作人员不得申报或者参与申报。
3.为确保项目申报人和项目组成员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从事项目研究。2025年度教育部大中小学课程教材研究项目申报作如下限定:
(1)项目申报人即项目负责人限1人。申报人同年度只能申报1个教育部大中小学课程教材研究项目,且不得作为教育部大中小学课程教材研究项目其他项目组成员。已主持国家级或省部级重大项目未结项者不得申报重大项目。
(2)已获得立项的国家级和省部级项目及其子项目不得重复申报本项目;申报本项目的相关研究已获得其他资助的应当在申报材料中说明所申报项目与已承担项目的联系和区别。不得以已出版或发表的内容基本相同的研究成果申报本项目。
(3)同一人员作为项目组成员同年度最多可参与2个教育部大中小学课程教材研究项目的申报。项目组成员参与须征得本人同意。
(二)申报单位
项目申报人所在单位应在相关研究领域具有较强的科研力量和深厚的学术积累,并设有专门负责科研管理工作的职能部门,能够为开展项目研究工作提供良好条件。
其中出版单位须满足以下条件之一方可组织申报:(1)出版过现行中小学国家课程教材;(2)出版过不少于20种职业教育国家规划教材;(3)出版过不少于20种普通高等教育本科国家级规划教材;(4)出版过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教材;(5)具有博士后科研流动站或工作站。
三、申报办法
(一)申报组织
省级教育行政部门、高等学校、符合条件的出版单位、独立设置的省级(含)以上科研院所组织申报。项目申报人须依托所在单位申报。不直接受理个人申报。
(二)申报方式
项目申报通过“教育部大中小学课程教材研项目管理系统”(https://www.zsjcgz.cn/dzxxmgl/login)在线进行,操作流程详见系统首页。系统于6月5日8时至6月30日17时开放,逾期关闭不再受理。
1.注册与审核。项目申报人所在单位登录系统提交单位账号注册申请并为项目申报人开通账号。省属高等学校、独立设置的省级科研院所的账号申请由所在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负责审核;非省属高等学校(含部省合建高等学校)、出版单位、独立设置的省级以上科研院所的账号申请由项目办公室审核。请各单位于6月16日前完成账号审核。
2.组织填报。项目申报人登录系统进行填报,提交所在单位审核,所在单位签署同意意见并加盖公章。各单位汇总所有项目申报人的申报材料与《申报数据汇总表》一并通过单位账户统一提交。
四、纪律要求
(一)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加强统筹领导。按照教育部大中小学课程教材研究项目管理的规定,切实履行各项工作职责,严把政治方向关和学术质量关,确保申报工作有序落实。
(二)各单位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科研诚信建设的若干意见》,严明纪律要求,督促申报人严格遵守各项法律法规,按规定完成项目填报,确保无知识产权争议,无违背科研诚信等行为。
(三)申报人要弘扬崇尚精品、严谨治学、严守诚信、认真负责的优良学风,如实填写申报信息。其中项目论证部分不得直接或间接透露个人信息或相关背景资料,否则取消申报资格。
五、评审和公示
教育部委托第三方机构组织对申报材料进行评审对评审结果进行公示。
六、申报时间
申报材料采用线上方式提交,截止时间2025年6月24日上午10:00,逾期不再受理。
教 务 处
2025年6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