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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开展唐山市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推荐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02-14 作者: 来源: 点击:

全体专业技术人员: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和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落实河北省教育厅《关于加强新时代教育科学研究工作的实施方案》,充分调动广大教育工作者从事教育科研工作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促进我市教育科学事业繁荣发展,唐山市组织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评选活动,同时选择优秀成果推荐参加第三届河北省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评选。根据唐山市教育局《关于组织唐山市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评选活动的通知》精神,我校将组织开展优秀成果推荐,现将申报事宜通知如下:

一、参评成果范围及要求

参评成果包括2016年1月1日-2022年12月31日期间结项的省、市两级教育科学规划课题成果。成果申报人原则上为课题主持人,一人只限申报一项。

(一)省级教育科学规划课题成果申报按照《河北省教育厅关于组织开展第三届河北省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评选活动的通知》(冀教院 〔2022〕5号)要求填表、组卷申报,相关通知及所需表格申报者自行从河北省教育科学研究院网站下载。

(二)市级参评成果包括省级一般课题通过成果鉴定与结题验收,鉴定结论为合格的研究成果;唐山市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研究成果。市级教育科学规划课题成果申报参照省级评审要求,填写《唐山市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申报评审书》、组卷申报。

二、申报要求

参评成果由申报人填写根据实际情况填写《唐山市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申报评审书》(见附件1),并提交成果材料。

报送成果纸质版材料要求:

1.《申报评审书》一式三份(1份原件2份复印件)。《申报评审书》文本要求除签字处外统一用计算机填写、A3纸双面印制、中缝装订。

2.省级课题成果材料按照省通知要求提交;市级课题成果材料提供复印件即可,但我校初评前要对成果原件进行审核,检验无误后即可退回申报人。

市级课题成果材料应包括参评成果与佐证材料(成果所属课题立项通知书;鉴定证书或结题证书;成果获奖情况;成果影响或社会效益证明,如著作的书评,论文转载,被党政部门采用的证明等;成果其他情况),以上材料须装订成册。

3.成果推荐材料要完整、真实、规范。所有相关材料请用牛皮纸袋装好,并将《申报评审书》封面复印后贴在纸袋外,每个申报项目单独打包。

报送成果电子版材料要求:

成果材料申报时须提交与纸质材料内容完全一致的电子版材料,其中《申报评审书》须提供加盖公章的PDF版文件,电子版材料以“成果类型—申报人姓名”命名,整理成打包文件。

三、申报截止时间

本届优秀成果评选实行限额申报,我校申报指标为3项,需组织校内评审、推荐、公示等,我校申报时间自通知发布之日起至2023年2月20日上午下班前止,逾期不予受理。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秋 婧

联系电话:15832505598

附件:

1.唐山市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申报评审书

2.唐山市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申报汇总表

                                                                                           教 务 处

                                                                                          2023.2.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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