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河北省职业教育科学研究规划课题结题鉴定的通知
根据《河北省职业教育科学研究规划课题管理办法(试行)》的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组织开展河北省职业教育科学研究“十三五”规划2020年度、“十四五”规划2021年度、2022年度课题结题鉴定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一、申请对象
已完成研究计划任务的河北省职业教育科学研究规划2020、2021、2022年度立项课题。
二、提交材料
结题鉴定材料包括:结题申请书、立项通知(复印件)、开题报告、中期报告、成果主件(研究报告)、成果附件(已发表的研究论文)、相关证明(领导批示、获奖情况、媒体报道及被决策采纳等的证明文件)、重要变更的申请及获准批复等。课题结题材料按照材料装订格式模板顺序要求扫描(保存)成一个PDF文件,以“课题编号+主持人姓名”命名。
三、工作安排
1.市教育局职成教处统一组织结题初评工作。请相关主持人将纸质版结项申请书一式三份和电子版结项鉴定材料于2023年3月6日下午下班前报送我校教务处。
2.附件材料均可在河北省职业技术教育研究所网站的“科研项目”栏 (http://hbszjs.hebtu.edu.cn/a/kyxm/)下载。
附件:1.结题鉴定申请汇总表
2.结题鉴定申请书
3.研究总报告框架结构
4.中期检查报告表
5.开题报告表
6.材料装订格式模板
教务处
2023年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