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高等学校:
按照河北省教育厅《关于举办河北省第五届大学生艺术展演的通知》(冀教政体〔2016〕19号)要求,现将参加展演的各类作品的具体报送事项通知如下:
一、学生表演类艺术作品的报送
(一)艺术表演类作品类别包括:声乐、器乐、舞蹈、戏剧和朗诵作品。
(二)艺术表演类每个作品的演出者必须是同一学校学生,甲乙组学生之间不得跨组组队。
(三)艺术表演作品由各校在校内活动结束后报送省教育厅,学生人数1万人以下的高校报送10个、学生人数2万人以下的高校报送15个、学生人数2万人以上的高校报送20个。学生人数统计以省教育厅2016年度统计为准。
(四)报送比例:报送的艺术表演作品中,甲组(普通组)不少于70%,乙组(专业组)不超过30%。
(五)报送的作品中,甲组(普通组)必须有一个合唱作品(不超过40人),否则不能参加优秀组织奖评选。艺术表演作品每一类项目(声乐、器乐、舞蹈、戏剧、朗诵)必须至少有一个节目、每类节目不超过本校报送节目总数的30%;每个演出单位在同一类项目上只能报送1个节目,不同项目可兼报。独唱、独奏和独舞节目不得报送。
各校学生表演类作品应填写“河北省第五届大学生艺术展演表演类作品报送表”(附件1)。
(六)艺术表演节目用光盘报送。光盘需制作成DVD数据盘,节目视频采用MPG2格式(压缩带宽不低于10M,分辨率1920×1080),使用一个固定机位正面全景录制,声音和图像需同期录制,不得后期配音合成;每个节目视频以单独文件制作(不要多个文件合成)并以“节目名称(组别)”命名,播放视频内容中只能显示节目名称和组别,不得出现所在学校名称和指导教师姓名;声乐、器乐、舞蹈、戏剧、朗诵需分盘制作,不要将不同类别的节目录制在同一个光盘上。报送的光盘上需粘贴标签注明所在学校名称、所在组别、节目名称和形式。
(七)2017年7月15日前,各校将表演类作品及电子文档上报河北省第五届大学生艺术展演活动办公室(河北省教育厅思政体卫艺处)。联系人:崔玉伟,电话:0311-66005200(兼传真),地址:石家庄市中山西路449号,050051,电子邮箱:sizhengtiweichu@163.com。
二、学生艺术作品、高校校长书画摄影作品及艺术实践工作坊方案的报送
(一)学生艺术作品类别包括:绘画、书法、篆刻、摄影、设计、微电影;高校校长书画摄影作品类别包括:绘画、书法、篆刻、摄影作品。
(二)学生艺术作品由各校在校内活动结束后报送省教育厅,学生人数1万人以下的高校报送12幅(件)、学生人数2万人以下的高校报送20幅(件)、学生人数2万人以上的高校报送30幅(件)。学生人数统计以省教育厅2016年度统计为准。
(三)各校报送的艺术作品中,甲组(普通组)不少于70%,乙组(专业组)不超过30%。
各校学生艺术作品应填写“河北省第五届大学生艺术展演艺术作品报送表”(附件2)。
(四)学生艺术作品每名作者限报1件;艺术作品不用装裱,需在作品正面标明艺术作品的种类,并附500字以内的创作说明;艺术作品需按照省教育厅统一下发标签(附件4)填写作者姓名、所在院校、组别、联系电话、作品的名称和品种(书法作品必须标明作品名称及书体)、尺寸大小(横×竖×深)、创作时间等,标签应粘贴在作品背面左下角或右下角;以数码照片(光盘)和原件两种方式报送。作品的数码照片要求:JPG格式,大小不低于10M,分辨率达到300dpi。
(五)高校校长报送作品数量每人不超过2幅(组)。作品不用装裱;各校请填写“河北省第五届大学生艺术展演高校校长书画摄影作品报送表”(附件3),作品的名称以及创作者的姓名、单位、职务、联系电话等应填写标签(附件5)并粘贴在作品背面左下角或右下角。随摄影作品提交的电子文件用光盘报送。
(六)艺术作品原则上不退还作者(高成本、大型作品等需要退还的,请提前注明)。河北省教育厅有权在相关活动和资料(包括出版光盘、编辑画册或用于展览、宣传等)中使用获奖节目、作品,不支付作者稿酬,参加单位和作者享有署名权。报送的艺术表演节目和艺术作品如发生著作权问题,由报送学校承担相关责任。
(七)本届大艺展活动新增大学生艺术实践工作坊,各校应填写“河北省第五届大学生艺术展演大学生艺术实践工作坊报送表”(附件6)。申报材料包括工作坊项目方案文稿和反映工作坊项目的现场实践视频(时长不超过8分钟,刻录成DVD数据盘,采用MPG2格式);以学校为单位组队,一队一坊,每队参展人数为10人,其中学生6-8人,指导教师1-3人。
学生人数2万人以下的高校可报送1个、学生人数2万人以上的高校可报送2个。学生人数统计以省教育厅2016年度统计为准。
(八)2017年7月15日前,各校将学生艺术作品(含光盘)、高校校长书画摄影作品(含光盘)、电子文档及大学生艺术实践工作坊申报材料(加盖学校公章的纸质版及电子版)一并报送至:石家庄市东开发区珠峰大街288号,石家庄学院南校区,邮编:050035,联系人:王敏,电话:0311—66617254、17631166941,电子邮箱:1162110732@qq.com。
附件:1. 河北省第五届大学生艺术展演表演类作品报送表
2.河北省第五届大学生艺术展演艺术作品报送表
3.河北省第五届大学生艺术展演高校校长书画摄影
作品报送表
4.河北省第五届大学生艺术展演学生艺术作品标签
5.河北省第五届大学生艺术展演校长书画摄影作品
标签
6.河北省第五届大学生艺术展演大学生艺术实践工
作坊报送表
河北省教育厅